(2026年1月15日通过)
由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物理学系依托全省量子物态与光场调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理光2号” 高性能计算平台投入使用,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及设备维护,经物理学科讨论,制定以下平台收费与管理办法。
一、 计算资源配置
本平台配置26个AMD EPYC 7542刀片计算节点(256GB内存/节点)、1个AMD EPYC 7543胖节点(1TB内存)及4个NVIDIA A100 GPU计算节点。所有节点采用统一认证管理系统,用户需通过SSH协议远程登录Linux系统进行操作。


二、 用户账户管理
1.开户费标准:物理学科用户300元/账户,其他用户500元/账户。
2.基础权限配置:最大并发作业数5个,总核数限制320核(64核×5),优先级设为"中"。
3.特殊权限申请:需提升权限或开设多账户者,按账户数量实施阶梯式收费(基础收费×账户数)。
4.课题组管理:物理学科用户以科研课题组为基本管理单位。每个课题组须指定一名责任教师作为本课题组管理员,负责账户申请与日常管理协调。
三、 计费标准体系
(一)常规计费模式
用户性质 |
物理学科用户 |
其他用户 |
开户费 |
300元/账户 |
500元/账户 |
计算资源 收费 |
计时 |
0.05 元/核时 |
0.10 元/核时 |
包年 |
3.0万元/年 |
6.0万元/年 |
(二)补充说明
1.资源分配优先级:包年用户享有独立节点队列(senior),优先级设为"高"。
2.单核(串行)作业:仅限单核(串行)作业的用户单独提出申请。此类作业须在专用队列提交,最大并发单核作业数为48个。该队列如存在剩余计算核,可用于作业调试。
3.集群出资用户权益:对本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出资的用户,可免费保留一个具备基础权限的普通账户。需增设账号的,按常规计费模式收费。
4.资源保障与使用限制:本平台优先保障物理学科用户需求。严禁物理学科账户被非物理学科人员实际使用。一经发现并警告提醒仍未改正者,将封存该账号。
5.计时用户要求:最低消费5000 核/时起。使用公共队列系统,资源配额由平台管理员动态分配。
6.缴费规则:实行“先使用后付费”,“年终积分抵扣”原则。费用通过学校共享开放平台收取,统一管理。
7.设备调整机制:多代设备并存时,按实测计算能力调整费率系数。任何费率或系数调整需至少提前30天公示告知用户。
四、 资源使用规范
(一)存储管理
1.用户个人HOME目录提供500GB免费存储空间(如需升级,每500G/5000元/年)。请用户定期将重要数据备份至本地或其他外部存储设备。平台对数据安全不承担责任。
2.如需部署使用商业软件,用户必须向平台管理员提供有效的软件合法授权证明文件。
(二)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公共队列进行程序编译与调试(调试请使用专用调试队列或单核作业队列)。
2.禁止恶意、过度或滥用性地大批量提交作业挤占资源。
3.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平台统一作业调度策略与资源分配规则。
4.严禁占用计算资源进行任何与科研无关的活动(如挖矿、大规模数据处理、托管服务等)。
(三)系统维护
1.例行维护:原则上每年寒、暑假各安排一次全平台停机维护。
2.应急管理:因不可抗力(如严重硬件故障、自然灾害、网络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时,平台尽力进行数据抢救与恢复,但不承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五、 科研激励计划
(一) 成果认定与积分规则
1.抵扣资格:成果须以“全省量子物态与光场调控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理工大学物理学系(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Quantum State Control and Optical Field Manipulation and Department of Physics,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China)” 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归属:用于抵扣的成果,申请人须为该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需与账号人一致。同一成果仅限一位用户用于本办法一次。
3.成果级别与积分
成果级别 |
积分值 |
抵扣标准 |
中科院一区/PR系列论文 |
2分 |
每分抵扣1万元机时费 |
APL/OL/OE/中科院二区论文 |
1分 |
其他论文 |
0分 |
无抵扣 |
注:①论文分区依据当年学校科技处或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认定标准执行。 ②成果级别需经物理学科组织专人进行认定,每年年底集中受理。 |
(二) 激励措施
1.积分激励:积分奖励可用于冲抵次年度服务费用。
2.超额积分用途:当年获得的超过使用需求的积分可储存用于后续年度(三年内)的费用抵扣,或申请等价升级计算资源配额。
3.奖惩机制:连续两个自然年(指获得账户权限后)内未产出任何符合抵扣资格成果的用户,其下一年度的基础资源配额(如并发作业数、核数上限等)将被下调50%。
(三) 成果报告
1.包年用户:每12个月提交阶段成果报告。
2.计时用户:计算周期结束后30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浙江理工大学物理学科。
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物理学系
全省量子物态与光场调控重点实验室
2026年01月15日